音乐学院
“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2025年,是我国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五年。根据国家和我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了实现学校提出的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推动音乐学院的科学发展,依据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有关精神,结合音乐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学院现状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办学历史起始于1972年,现有音乐学、舞蹈学两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一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832人、研究生15人。专任教师57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3人,另有外籍教师4人。硕导24人,其中兼职硕导6人。专任教师队伍中,有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2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学能手2人。
(一)学科建设特色发展,科研综合实力增强。
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为校级“十三五”重点学科。学院利用国际艺术教育合作交流平台、湖湘文化教育资源与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基地(2015,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教育厅)等,主力开展音乐舞蹈表演、音乐舞蹈教育及湘北区域音乐舞蹈文化的科学研究,获建“湘北音乐与舞蹈文化研究所”(2017),立项“湘北区域音乐舞蹈文化科研创新团队”(2019)。艺术硕士音乐领域,2018年新招收音乐教育专业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科研成果有突破,学术团队活跃。“十三五”期间,我院专任教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青年项目课题2项(2018)、教育部“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项(2020)、2019年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课题1项(2020)及省级科研课题38项,在C刊与核刊、普刊上共发表论文140余篇,出版教材与专著13部,多名教师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与实践类奖励。音乐舞蹈表演研究、音乐舞蹈教育研究、湘北区域音乐舞蹈文化研究等3支科研团队共同促进,初步形成了学科各方向协调发展的局面,有效支持了实践团队服务于区域音乐舞蹈非遗文化的传承、屈子文化创意设计表演等。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科研综合实力有所提升,社会声誉良好。
(二)专业建设不断深化,实践育人开拓创新。
学院实施凝练有“十二五”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教研成果的201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拟定2020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一专业一企业”产教融工作,增加实践育人内涵及其文化特色,聘用国家一级编导执教舞蹈编导类课程,探索地方高校卓越音乐舞蹈人才培养机制,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领域,取得较显著成果。音乐学院《地方高校音乐教育立足社会实际需求的专业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教研成果,于2016年获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融通湘北地域文化传统的舞蹈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教研成果,于2018年获湖南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十三五”阶段,学院立项省级精品类课程3门,省级教改课题1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项,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4项,省级教学竞赛获奖者3人,省级青年教学能手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师生获省部级专业竞赛奖励105项等。2019年,音乐学专业获评为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学院获批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学院多项事业得到了发展,但面对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办学思想仍需进一步解放,教育理念需不断更新,责任意识需继续强化;转型发展与专业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亟待创新;专任教师队伍与教学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教师队伍发展不均衡。艺术硕士音乐领域硕士生导师队伍整体能力素质较弱,学院缺乏作曲教师、科研领军教师、舞台表现力优秀的青年教师等;舞蹈学专任教师队伍高级职称教师严重不足;“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增强;专业考赛业绩一般,办学模式有待进一步优化改革,办学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和改善,办学特色需进一步培育和凝练;办学条件急需改善;缺少支撑学院长足发展的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省部级平台等。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音乐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院党委始终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把加强顶层设计与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推动“十四五”规划编制更加符合全体师生的所思所盼。
“十四五”期间,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和省、市的重大政策机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建设。全面加强以党建、思政、工会工作为引领,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全力推动学院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准确把握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把握发展机遇,找准为教学服务的,为学生成长服务的发展方向,将着力点放在基层落实上,在党建与思政工作深度融合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方向引领、思想统一、精神激励、氛围营造等问题。在招生规模有所扩大,辅导员人员配备到位,队伍稳定的基础上,着眼于培养思政工作队伍素质水平,增强学生素质能力评价体系实效,树立学生思想政政治教育工作品牌,逐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整体水平。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十四五”期间的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与地方区域社会艺术联系日益密切、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成果丰硕、办学特色不断彰显的二级学院;在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高校的二级音乐学院中,具有较高辨识度和一定影响力。并努力实现以下分项目标:
1.发展基本定位更清晰。
——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根本,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校政校地校校协同育人,生源就业质量、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以突出主干方向的特色性学科建设为基础,扎实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在师资团队、课程教材、平台基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以高水平本科教育为中心,适度开展规模相对稳定、培养质量达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本硕贯通培养模式。
2.人才培养目标更精准。
——立足需求、面向社会,主要为地方区域的音乐舞蹈生活和社会文艺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编能力、实践能力强、“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复合式应用型专门人才。
3.学院治理能力更提升。
——注重发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师生党支部、教代会、分工会等制度优势,加强统一领导,团结各方力量,凝聚发展共识。
——努力强化学院教研室、学科教学团队、平台中心以及学术分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等机构组织的功能作用,探索权力清单,改革层级管理,提高治理效能。
——积极探索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新体制,完善激励机制,激活全员能动,促进教书育人。
4.办学特色优势更凸现。
——协同湘楚音乐舞蹈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学科规范专业标准的基本遵循,学科促专业、科研促教学的体制机制初见成效。
——协同专业核心能力素养的系统培养与学科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以赛促教、以训促学成绩斐然。
——协同外籍外聘人才的作用发挥与本院专任教师的职业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新格局初步形成。
——协同专业教育的科学实施与公共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确保学校公共艺术教育传统特色不断发扬光大。
——协同教学科研基本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与艺术陈列室建设的特定需求,不断完善学院基础设备设施,为学校博物馆/艺术馆建设奠定基础。
三、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我们以“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这三个本科专业为基础,扎实开展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建设。明确学科方向,组建学科团队,加强学科机构和学科基地建设,营造适宜学科发展的环境。学科建设规划主要包括:
(一) 学科方向建设
1.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研究
进一步凝练学院未来学科方向,明确围绕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积极开展湖湘区域音乐舞蹈类传统文化、非遗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研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团队成员等开展学术讲座≥20讲;基本完成湘楚音乐舞蹈文化陈列室项目建设、区域音乐舞蹈类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立项省级以上项目≥5项,发表学术论文≥30篇。
2.音乐舞蹈教育研究
深入分析国民教育对音乐舞蹈教育人才的实际需求,对标师范专业认证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研究方向,承担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教学研究相关项目2-3项,发表学术论文≥15篇,积极开展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教学实践活动,逐步显现具有区域特色的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教学研究方向。
3.音乐舞蹈表演研究
依托音乐舞蹈类非遗传承基地、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研究成果,大力开展音乐舞蹈创演实践。在国家级、省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文化中贡献高校力量。
(二) 学科基地建设
1.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研究所(含“湘楚音乐舞蹈文化陈列室”建设)
以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研究为目标定位,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从湘楚音乐舞蹈文化陈列室建设、湘北区域音乐舞蹈系列课程研发、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研究课题与论文、湘楚音乐舞蹈节目创演、湘北音乐舞蹈类非遗传承基地建设、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研究学术交流等多个维度,构建组织架构科学、管理运行规范、学术梯队合理,学术成果丰富,能有效发挥学术引领作用的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研究所。
2.音乐舞蹈教育研究所(含“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训练室”建设)
以服务艺术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人才培养为目的,成立具有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教学研究、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教学实训、中小学音乐舞蹈师资培训等功能的研究所,建设可适用于中小学音乐教学法实训、中小学音乐舞蹈课堂教学交流展示的多功能训练室,配备奥尔夫乐器、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备,为开展音乐舞蹈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提供支持。
(三)学科学术成果建设
1.国家级课题申报与研究;
积极开展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培育和申报,力争实现国家社科项目的“零突破”,立项教育部项目1-2项。
2.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围绕国家、湖南省重大发展战略决策,积极开展省部级科研成果的培育和申报,开拓思路,科学分析,认真凝练,至少组织完成1次省部级成果奖的申报。
3.C刊、核刊与学报论文、学术专著的发表;
发表C刊论文≥3篇,核刊与学报论文≥5篇,学术专著≥2部。
4.省级科研平台的申报与立项等。
积极谋划组织申报省级科研平台,力争实现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研究科研平台。
(四)学科队伍建设
1.建立合理的学科梯队;
根据学院学科方向规划,坚持德才兼备的方针,从科研能力、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构建湘楚音乐舞蹈文化研究、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研究、音乐舞蹈表演三个方向梯队。培育政治思想好、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素质及组织能力强、立志献身学院学科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梯队。优化人才选拔办法,制定激励、动态管理等学科梯队管理运行机制。
2.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与学科骨干。
从有利于学科梯队的形成与稳定,有利于学科研究方向的稳定发展方面考虑,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育和引进;从学科梯队人才储备和发展方面考虑,在青年教师中做好学术骨干、学术助手队伍的选拔与培养工作。
(五)研究生学位点建设
1.专业方向设置:确保声乐表演、钢琴表演、音乐教育三个方向专业硕士学位点良好发展,论证是否申报学术硕士学位点。
2.招生规模:年度招生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在校研究生规模总量不超过45人。
3.导师队伍建设:“十四五”期间,校内导师中有3人满60岁退休,校外导师中有2名退休,导师队伍需增加3-5名,声乐表演方向需增加45岁以下硕导≥2人,音乐教育方向需增加45岁以下硕导≥2人。
4.教研教改:立项省级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2-3项,校级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3项。积极推进艺术硕士音乐领域核心课程建设,配套完成部分核心课程案例教学库建设。
5.艺术实践:加强课内外艺术实践课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开放性实践课程的设计、考核;师生参加多种形式艺术实践,获省级以上实践奖励≥10项。
6.平台建设:与海外部分高校,探索建立1-2所硕士生联合培养或推荐培养工作合作单位。申报立项与运作省级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争取承办省级以上规格的人才培养或学术会议;积极承接音乐大师班、教材研讨会、非遗传承人培训、奥尔夫教学法培训、国培等科研活动,与具有应用研究价值的横向服务项目等。
四、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学院应大力加强人才培养与人才引入。“十四五”期间,培养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至少各1人;晋升教授职称1-2人,晋升副教授职称2-3人。“双师双能型”教师数量达到全院教师人数的50%以上,内培与引进博士教师3-4人。学院师资改善具体要求为:
1. “十四五”期间应主力引进38岁以下的博士学位教师,主要专业方向为音乐理论博士、音乐教育博士、声乐博士;也应注意努力引进与培养舞蹈高级职称教师与舞蹈学理论科研博士(尤其是舞蹈教育博士);
2. 未来两年左右,应新引进与培养科研型博士≥3人。
3. 学院应大力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强势促进教师内培提高。目前占比 34.48%的35-39岁的20名教师是我们的培养重点,这一批教师应迅速成为学院表演、教学科研骨干,尽快申报副教授职称与攻读博士学位,至少5人左右应在42岁上下申聘为副教授,5年内引进与培养博士教师3-4人,以根本性地解决45岁以下硕导教师数量不足及学科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
4. 学院应尽快引入优秀的民族唱法女高音、民族唱法男高音、美声唱法男高音青年硕士教师,青年博士优先。
5. 现有音乐博士教师7人(其中音乐教育博士1人),力争“十四五”末,学院拥有博士教师15人左右(其中音乐教育专业博士教师≥3人)。
6. 建立优质的兼职教师队伍与行业专家队伍。
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音乐学、音乐教育与舞蹈学专业办学规模,根据国家专业办学标准的生师比要求予以控制,本科四届学生在千人以内。
在专业建设方面,学院的重点是如何适应社会人才培养的需要,如何将现有的音乐学专业做强做特,舞蹈学专业跃上省级专业平台,艺术硕士音乐领域保障好合格建设标准。本科、硕士两平台能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优良服务于小康社会区域经济文化建设。未来五年音乐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思路为:
(一)人才培养方案
坚持应用型音乐舞蹈人才培养的定位不动摇,在充分总结“十二五”、“十三五”人才培养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社会用人单位对人才的实际需求,运用成果导向理念,优化课程体系。强化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应用研究,开展专业核心能力素质实训考核,加大产教融工作力度,推进校企合作工作,着力开展以“新文科”理念为指引的,具有湘楚文化特色的,与应用型人才需求相适应的音乐舞蹈人才培养与学科基础建设。
(二)教材建设
实施特色教材建设思路,以区域特色课程、实践实训课程为依托,力争建设区域音乐舞蹈文化特色教材、钢琴弹唱教材、声乐表演唱教材、湘楚舞蹈创编以系列教材等。
(三)课型改革
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中全面贯彻课程思政,强化应用实践,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四)课程改革
“十四五”期间,在理论课方面,学院将加强网络课程资源的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实施,重点在多类课程中遴选代表性课程,打造一批“金课”,引领全院课程教学改革;在实践教学方面,将实施项目申报式的管理方法下达教学任务,重视过程性考核和评价,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督导,对项目成果与预期目标的达成度进行考评,适度推行教考分离。
(五)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坚持已有的教研室主任例会、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听课、学生信息员、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教学监控制度,重点强化教学过程的质量控制,进一步加强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与保障,实现全过程的质量调控与管理,完善学院专业评估、教学评估、课程评估和实训室评估等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
(六)教风学风考风建设
结合师资队伍的建设,建立完善的评优评先制度,发挥优良教风的示范效应。在院内,加强教研室内部和教研室之间的交流,对在师德师风、教学技能、关爱学生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予以充分肯定和表扬,鼓励教师积极研究探讨创新教学方法,对教研有突出成果者学院给予奖励;在校外,加强校际间的学习交流,多走出去,请进来,引导良好教风的建立。
良好的教风势必会影响学生的学习风气。学院将探索教务和学工联动机制,优选教风优良的专业老师担任班主任,通过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合理制定专业学习目标,适度增“负”,加大对专业成绩优良学生的奖励力度,拓宽奖励面,引领学生投入到专业学习中。改革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严明考试纪律,从加强监考工作的奖惩入手,塑造良好考风。
(七)创新创业教育
依托我院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通过校企合作等路径,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
六、办学条件建设规划
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的发展需要,继续向学校申请音乐学院楼的改扩建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学院教学所用琴房与乐器储存室、重奏合奏训练室≧240间;规整舞蹈房的上下整
体性;修整院服装室;新增舞蹈教学教室≥3间;新增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实训室;建设湘楚音乐舞蹈文化陈列室(兼研究所);增建声乐实训室等,规整研究生教学实训区域。
积极争取、利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对学院舞蹈教学、钢琴教学、声乐教学、奥尔夫音乐教育教学及研究生教学场地设备等进行维护与更新,以保障学科专业的基本需要。
结语
“十四五”期间,音乐学院将围绕“立足湖南,面向全国”的服务定位,抓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双一流”建设契机,加强整体谋划,巩固、强化专业优势与特色,夯实学科基础,进一步增强学院社会服务功能。培养教学和科研骨干人才,吸纳高层次人才,推动产生一批同行评价卓越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教学与学术成果。优化专任教师与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富有活力和实效的优质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体系,提升音乐舞蹈类本科毕业生与音乐领域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职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面对新的形势,从音乐学院现状和整个高等教育发展的格局来看,我们未来的各项任务都任重而道远。“十四五”音乐学院的建设与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内,音乐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所制定的各项任务,对音乐学院今后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当前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依靠上级领导和党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在校院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力争圆满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将音乐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的二级学院,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为地方音乐舞蹈文化发展服务;为夯实艺术硕士音乐领域教育、音乐与舞蹈学科,打下坚实的专业平台与学科基础。